4月21日,扬子新材发布公告称,拟终止与滨南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滨南股份”)的股权合作,控股子公司将不再持有滨南股份51%股份,不再是滨南股份控股股东。该事项一定程度上会缓解资金压力;将不再把城市服务作为主营业务方向。(证券时报)

作者 Wa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