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6日,天眼查APP显示,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异议红蓝绿米商标成功。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酒国演义酒业有限公司申请的“红蓝绿米”商标提出异议。商标局审查认为,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“耳机”,与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“红米”“小米”商标核定使用的“电视机;头戴式耳机”等属于类似商品,且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、呼叫、整体含义等方面相近,如予并存使用易使消费者误认,因此,依据商标法规定,对第48833848号“红蓝绿米”商标不予注册。(中华网)

作者 Wa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