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市联合各开发区、区县(市)发放2亿元汽车消费券,活动时间从6月1日至8月31日。活动时间内,在各区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(包括新能源车、皮卡车,不包括二手车交易)的个人(户籍不限)和企业消费者,开具郑州市税务发票以及在郑州市注册上牌后,均有机会领取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开发区、区县(市)发放的汽车消费券。(郑州日报)

作者 Wang